法律问答

前几天到快递站点拿快递,结果里面的东西碎了,快递公司不给解决也不给赔,车钥匙也在快递站点丢了,于是打的110,110不但不解决问题,还偏向快递站点,还说快递站点的老板不好惹,以此来威胁我们,结果又有一个人找快递站点来,说家人被快递员打了,并且也指认了当时在快递屋里的的快递员,结果警察不但不抓人还把被打的那家人给忽悠走了,最后快递员跑了,这个警察一直在包庇快递站点

消费者维权
2019-05-25 11:12: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先内部处理,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与快递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违反规定的企业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泄露用户信息的从业人员,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用人单位以快递的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属于违法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