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73岁。2016年1月20日因便血住院,精神尚好。在院治疗期间,曾做胃镜检查,基本正常。医院称要做肠镜检查,但必须等不便血了才能做。因此一直在医院治疗和等待。其间,家属一直催问病情,但院方没有明确时间和确切诊断。1月31日14:00左右,病人突然大量便血。医院采取输血措施。但病人看上去很危急。家属要求转院治疗。但医院称找不到驾驶员,未能转院。2月1日凌晨2:00病人死亡。至死家属未收到“病危通知”,未能明确具体病因。请问,能否向医院索赔?可索赔多少?如何索赔?

2019-05-24 21:23: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疗事故纠纷要看患者死亡的原因以及医院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患者的死亡是因为医院的诊疗过程中的过错导致的话,根据过错情节来确定是医疗过错或者是医疗事故。如果医院没有过错,那既不是医疗纠纷也不说医疗事故。
    但是具体情况要看你能提供的证据材料。如果涉及费用较大,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全程帮助。

  • (一)丧葬费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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