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派出所调解应该收费吗?派出所调解我们的民事纠纷收了我们500块钱应该吗?

暴力伤害
2019-05-24 18:0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法院调解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主持和引导当事人用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终结诉讼的一种方式。
    法院调解制度是建立在当事人处分权基础上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和法院行使审判权相结合的产物。法院调解应当遵守以下三条原则:即自愿原则,查明事实﹑分清事非原则﹑合法原则。
    自愿原则。《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当事人自愿原则应当包括程序意义上的自愿和实体意义上的自愿。前者是指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用调解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或者同意人民法院为他们做调解工作解决纠纷。
    后者是指当事人双方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是互谅互让,自愿协商的结果。这三条原则对法院的调解活动都具有指导作用,但这三条原则并非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这中间居核心位置的是自愿原则。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不得强迫”,即程序意义上的自愿和实体意义上的自愿,从审判实践来看,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基本上有两种情况,一定是实现了当事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当事人一方放弃或减少某些诉讼请求,或者对方在实体权利上作某些让步,但无论哪一种情况,都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的结果,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不是审判人员强迫﹑压服的结果。
    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原则,是做好调解工作的根据和基础,案件事实清楚,才能分清是非曲直,明确当事人的责任才能有理﹑有据地说服教育当事人,才能结合案情,正确贯彻执行政策法律,保证案件质量。
    合法原则是做好调解工作的保证。
  •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民事纠纷当事人会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那律师担任民事纠纷辩护人是如何收费的呢?      
    1、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3、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一、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二、计时收费标准: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   
    三、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民事案件,给予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