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一名国企下岗的女工,单位在2003年12月份宣传破产的,但是再没破产期间单位处于长期放假的状态。于是我自谋出路,在2003年1月份应聘就职于一家外资企业,但是由于国企没有破产养老保险关系还未解除,就被外企人事告知因有社保账号无法续交养老保险,但是在2003年12月份国企破产后,国企就把我的养老保险续交到了2014年的5月就是说到原单位给我们多交了半年的养老保险,在这期间我把社保关系转到了外企,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外企在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没把我的养老保险续交接,然而也没有相关人员告知,直到2011年离职也不知道这一年的养老保险是空档的。直到今年国家政策让在2019年3月份前把断档的养老保险补交出台后,我是查社保才发现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这期间社保没交。我想咨询一下外企这个做法合法吗?如果我想维护我的权益向它索要这部分养老保险金的话可以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24 13:2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辞职后到新单位,之前的社保续交方法:
    1.你换公司后,社保会转移到你的新单位,继续交社保。想补缴前面断交的,可以向公司咨询能否补缴;
    2.如果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需要你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转移窗口办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继续参保;
    3.在原单位和所在城市的社保中心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带到你家乡的社保机构,如果在家乡已经有单位,直接交给单位办理就可以了。

  • 1、员工辞职之后,单位是没有义务继续给员工缴纳保险。但是员工是可以自行缴纳社保费用的。  
    2、辞职后单位停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 养老保险中断的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补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时新单位帮忙处理,直接找人事处理就行。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
    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0/2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因此当事人可以选择补,也可以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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