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从上海市松江区XX搬迁到浙江省嘉兴市XX,与员工在原有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以及薪酬协议变更(劳动合同变更主要涉及到工作地点的变更以及工作岗位职责的变更其他条款不变;薪酬协议变更主要涉及到员工基本薪资以及员工的加班费计算基数)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员工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是公司未搬迁前的加班费计算方式一直都是以平时加班1.5倍,周末加班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来计算的。搬迁后公司说以1.5倍来计算平时和周末的加班,我想咨询一下这样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24 13:12: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首先可以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其次,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其出面维权;最后,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遇到劳动报酬上的争议时,掌握有力证据就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强武器。
    劳动者在正常工作的时候要注意收集以下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就工资而言:如果是通过银行支付工资,则要保留银行工资清单;如果是支付现金,则要保留工资条。
      就考勤而言:要保存好考勤卡、工作证(牌)以及考勤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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