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在工地老板手下干活,我表哥没活干,我爸就把他叫过来干活。想着多少可以挣点,但是我表哥不巧从梯子上掉下来了,进了医院,现在我表哥狮子开口,要八万块。我爸老板不愿意。我表哥就要去告我爸,说是我爸叫他过去的。而老板也说,是我爸介绍的,我爸需要赔偿。我就是在想,我爸既不是包工头,又不是中介,我爸更没有在其中获得利益,我爸也不是雇佣者,为什么我爸要赔偿?在法律的角度,我爸有责任吗,忘告知

2019-05-24 12:41: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公司同小包工头没有同工人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需要由公司和小包工头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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