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朋友欠我四万块钱!有借条加盖手印,现在一直拖着不还钱!想起诉!需要怎么样操作?

2019-05-24 11:0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应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的侦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
    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有借条借款人不还钱,只要没过诉讼时效到法院起诉就能受理,胜诉希望很大。
    借条是民间借贷案件最常见的证据之一,但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配合借条去诉讼就更好了,所以民间借贷给借款人钱是时候尽量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以便诉讼中的证据使用。
    民间借贷的诉讼程序和普通的民事案件的程序都是相同的,首先你要写一个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当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住址、单位、联系电话等,之后是明确的诉讼请求,你的案件就是请求判令被告向你偿还借款1万元,如果有关于利息的约定可以再把利息加上单核本金要分开写,其次就是事实与理由把借钱的经过简单写一下,诉状写好后,和借条复印件一起递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立案后会转交到审判庭,由审判庭对被告进行送达安排开庭的时间,庭审后会作出判决,生效之后如果被告不履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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