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9.30-2017.12.31。期满之后未续签劳动合同。2018.2.22劳动者提出辞职,2.28用人单位通过并停工资。但用人单位拿出2018.1.16出台的离职规定,要求缴纳6万元才能办理离职手续;2018.3.27又出台新的离职规定,规定中未明确说明该劳动者需要缴纳的钱款,但人事部门表示,不缴纳1万元不能办理离职。至今未解决,用人单位一直缴纳保险。请问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24 09:55: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你单位签订的是空白合同,并且没有给你一份,这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但将来举证难度不小,建议你尽快保存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资卡、工作服等; 其次,你已经在公司工作9点半了,那么单位现在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赔偿金; 最后,你所说的基本工资进卡,但提成是现金,最好能够获取你们领取现金的工资发放单,当然如果拿不到,那就采用录音或同事证言来证明。 因为你的情况比较复杂,由其如何通过举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祝顺利。
  • 可以先予赔付。新保险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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