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开摩托车把人撞了 没有钱赔偿会不会坐牢 对方的脚受了一点点伤就是要叫赔钱可以没有钱那怎么办

2019-05-23 22:56: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债务赔偿,公司与股东是分开的。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是独立的,同样其债务也是独立的。公司的债公司还,股东的债股东还。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其如果不是股东而且对公司经营管理并没有自己的错误,那么,对公司的债务是不负责任的。
    而如果是股东,但是该股东已经将认缴的出资额实缴完毕,这时候,该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已经负责完毕,在法律上,再也不用对公司负责。所以,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当该股东对公司的责任没有负责完毕的时候,这时候,该股东需要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

  •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