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复吸的,被公安机关抓住会怎么处理?

2019-05-23 17:01: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社区强制戒毒对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的;
    (2)在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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