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闷;在离婚过程中,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另一方是否在调解之前必须上交答辩状之前必须上交答辩状?

离婚
2019-05-23 15:39: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0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可以在答辩状中表明财产分割的意愿。这样可以在被动的状态下争取主动,有利于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在当事人(己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法院判决离婚,这本身就使得自己处于被动状态。
    (1)表明财产分割意愿的利好:
    虽然在客观上处于被动状态,主观上依然要争取主动权。所以,在答辩状中表明自己对财产分割的态度,可以为法官判决财产分割提供参考条件。
    (起到一种提示的作用)
    (2)不表明财产分割意愿的弊端:
    如果不对财产分割表明态度,容易造成忽略性的影响,有可能被法官忽视对己方有利的条件,对己方不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