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男友对我的名誉造成损害,甚至有敲诈我的嫌疑,请问律师该怎么办?我2015年10月份左右认识了我的前男友,后面2016六月份分手,我去了杭州工作。2017年春节期间在杭州见过面一次,其他时间皆无接触。2018年10月底他开始在我们家那一范围,含三个村,在墙上,电线杆写我欠他钱,要我还钱的侮辱性喷字,一开始我不予理会,后面他直接喷字在我们家墙上,我直接报了警,派出所出警的也只是走个过场,因为前男友说要算我和他在一起的费用,吃、玩。派出所说这个他们管不了,要我们自己协商。碍于名誉,最后协商给他4000,他涂掉这些字,我也请了村民作证,此事完结。没想到前男友下三滥到极致了,今天在附近的村上发现他又用红色的喷字要我还钱,从上次转账给他之后,我们之间无任何联系。我从来没有跟他借过钱,也没有转账,他自己本身就没有什么钱。这一点当时出警的人问过了,我前男友也是表示我没有欠他钱的。我也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发现他上班懒惰,不安心工作挣钱,没钱的情况下跟他的叔叔多次借钱买苹果手机,觉得这个人不可靠,提出分手。我仍然保留着转账截图以及他第一次喷字的照片。我不可能再给他钱,所以想咨询下律师该怎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