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除夕晚上我和对方的吃了酒,为了一点小事情,我把对方砍了一刀。,我把他治疗好了也出了医药费。他出院,见定是轻伤二级,请问我还要给对方多少营养费。.

2019-05-23 13:57: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轻伤二级,一般会判处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为是未成年人,若满了16岁,一般判处缓刑的。
    2、如果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判处的刑期可以考虑减少。赔偿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直接的物质损失。
    3、《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营养费不是法律规定必须的赔偿,应当判处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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