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上个月被一件摩托车划伤脸部,伤口顺着嘴角撕裂4厘米左右,当时肇事车主说是做的美容针但是费用只有五百多,前两天拆线发现还是留下了很明显的伤疤,请问这种情况精神损失费等要怎么做赔偿?

2019-05-23 08:45: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 现在主要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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