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商标法规定不得使用:“中国驰名商标”,但是2014年5月1号前生产的产品,是不是就还可以继续销售。工商局的说这是过渡期,现在2016年了,已经过了过渡期,有这样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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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好处!
1.注册商标可以获得国家政府的支持,还可以受到法律保护,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可以利用法律维护权益。
2.注册了商标的商品才可以进入到大型商场,超市销售。几乎所有的超市都是限定只有注册商标的产品才可以进入!
3.注册了商标的产品更具备可信度,可以得到广大的消费者的信赖,吸引更多的顾客群。
4.注册了的商标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投资等。
5.总有一天你的企业都是要壮大的,或许某一天你们公司壮大了,你才发现你的商标却被他人抢先注册了,这时候你使用该商标就是侵权就是要赔上巨额资款,还不得在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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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具体的商标案件时,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其中:第
1、
2、3项为行政认定程序,第4项为司法认定程序。
1、向工商部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地方工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请求。地方工商部门经审查后逐级上报至商标局,由商标局做出认定。
2、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3、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在至少5年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申请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4、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已注册驰名商标的权利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而且不同的驰名商标认定途径的时限差别较大:第1种渠道中商标局的认定时限为6个月;第2种渠道中商标局的裁定时限为1年半左右;第3种渠道中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时限为2年左右;而第4种渠道中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的法定时限共计9个月。所以,权利人应综合多种因素,慎重选择驰名商标认定机关和认定途径。因此,驰名商标注册流程请按照不同的认定机关进行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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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