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朋友借了10万元钱,我络络续续地到 12月底还清了这笔借款,还款均通过银行汇入对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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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借款是否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实际案情作出判断,并不是所有的一方借款都属于共同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 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 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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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
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银行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
但银行借贷合同又不同于公民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具有民间贷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征: ①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②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
③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 ④银行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⑤银行借款合同为双务合同。 ⑥银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 ⑦银行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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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