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从公司修建开始一直到投产后到现在,工作九年,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未给我买五险一全,目前我还在公司工作,我能按合同法要求公司补尝我妈?怎样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22 11:36: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五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工作的时候能享受医疗报销,普通小病个人基本无需花钱,大病实际报销大约60%,不可报销药品太多。

    发生工伤可以获得医疗及身故保障。

    女性生育子女可以报销,一般几千块。

    失业、被辞退或公司破产有失业金领。

    目前缴满15年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缴满20年退休后可以一直享受医疗保险,百年归天后给予丧葬费。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当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赔偿金。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 如果与员工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则签订的应是劳动合同而非劳务合同。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险)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属于强制性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