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18岁得上了精神病,我爷爷当时A所有积蓄给我父亲看病,现在每月都要打针,然后我父亲打的那个奋乃静已经停产了,就没有那针了,所以现在45岁又犯病了,警察来抓我父亲,我父亲大脑就受刺激了,就无意砍伤警察了,然后拘留两个月后通知我家里人说我父亲要被判刑,所以精神病伤人最多能判几年?在线等回复!

2019-05-22 11:08: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精神病人在伤人时如果没有发病,是正常人,同样要负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发病期间伤人,那么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病人的监护人需要对民事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父亲是属于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人,那么公安机关就没有羁押的法律依据,可以要求放人,民事部分公安机关可以调解,调解不了,可以让受害者到法院诉讼,不能因为民事部分调解不了而因此羁押你父亲。
  •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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