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判了12年,做了1年半保外就医出来的,现在刑期还差4年满了,现在是寻衅滋事进去了,请问判刑的时候要连同之前的刑期一起加在一起么,另外之前在保外就医的情况下还能减刑

刑事辩护
2019-05-21 19:37: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服刑人员在保外就医期间,属于监外执行,一般来说不符合减刑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第二百一十六条又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 1995年时,西北某地发生过一起罪犯保外就医未归的案件,监狱未积极主动抓捕,致使该罪犯超期多年。
      司法部监狱局对该事件的批复是:确因监狱警察工作失职致使罪犯保外就医超过批准的,超期期间应计入执行刑期。有关追究失职人员责任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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