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未婚怀孕,分手后女方说自己怀孕了,怀孕,要男方给钱打胎,男方给了几万打胎钱,过一个多月后发县女方没有打胎。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2019-05-21 18:50: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男方是起诉离婚,法院将不予受理。女方在怀孕及产后一段时间内,可以单方提出离婚,但男方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单方提出离婚。该权利是法律对女性精神层面的保护,避免因家庭纠纷影响女性生产及产后恢复。
    如果男方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友好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第一,你和你老公之间不存在合法法律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第二,你的孩子虽然是非婚生,但是与他父亲,祖父母的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三,鉴于你现在的情况,孩子不论是经一般争议归属还是经诉讼判决,均会归孩子父亲一方抚养;第四,你依法享有探望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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