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单位招人的时候招聘启事上写的六千五左右,现在拿到手扣除保险只有三千六左右,跟我们签合同只签了一张,我们要离职还不批,该怎么办?每个月只许休两天,超过的算事假

2019-05-21 15:45: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与辞职不同,离职的概念大致分为申请离职和自动离职两大类。这里主要讲是申请离职,是指由于一定的原因,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离开职务或岗位的要求,在离开岗位的事由消失后,再行回到原来的岗位或职务进行工作,当然也可以申请调动工作到其他单位。
  • 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
    事假,是职工因为私事请假,是否批准,属于用人单位自主权。职工患病,经执业医师诊查,需要停工治疗的,出具病假条,可以休病假。但是,门诊医师一般一次只可以开7天以下,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只可以开15天以下。哺乳期女工不存在长期患病需要停工治疗的条件。

    劳动部、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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