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付女方,婚后还贷是男方,但女方还过男方婚前债务,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
2019-05-21 07:26: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原则上如果能够证明婚后财产是以婚前财产变卖款来购置的,那么属于婚后个人财产,只是财产的形式从婚前的不动产转变为婚后的另一不动产,还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性质并未发生变化,实际上举证并非那么简单。况且,你陈述的婚后所买房子系产权共有,那么法院按照产权共有进行分割的可能性就较大。
    不过,如果是男方,应当充分向法官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可在调解时积极主张权利。
  •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没有借条等书面证据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来证明借贷事实。
    2、不必等到离婚再起诉,那时候涉及离婚的财产分割会比较繁琐,可以现在起诉离婚。
    3、伪造委托书与支付债务没有关联性,即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4、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原因是基于夫妻关系,对外具有代表效力。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免费咨询或面谈。
  • 您好,房子为婚前对方贷款,但是婚后共同财产共同还贷,因而您可以要求对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一半。孩子不满6周岁,法院一般会判决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至于车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