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单位,是私人开的,然后他们要求我们去别的地方,做事,我们都不愿意去,所以就解散了,然后,工资,三个月的,一直都没有发,我们也不知道啊,找谁要工资?这个情况怎么办?

2019-05-21 06:15: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就得发工资,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为朋友担保工资被法院冻结,法院不给最低生活费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部分冻结,也就是可以每个月给你先留一部分工资出来做生活费,法院执行查封和冻结财产要给当事人留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的
    如认为自己生活因执行后存在困难,可向法院执行法官提出异议,要求减少执行额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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