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在北京石景山区那头饭店工作三年了现在老板辞退她有啥补偿吗

2019-05-21 02:35: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被老板无故辞退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如果老板没有按时想劳动者支付的,劳动者被辞退后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按时依法支付其经济赔偿。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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