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满了但是试用期没有签合同,公司想降低我的工资逼我自己离职这样合法吗

2019-05-20 22:58: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试用期间员工发生工伤和签订劳动合同无直接联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依法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磨合期。那么,在试用期内,需要签订合同吗?如果没签合同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吗?  不少用人单位都会提供求职者一个试用期,这个试用期也是一段磨合期,有着很大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
    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适用期的这一特点而乘机侵犯求职者的合法权益。而在试用期间,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如何维权呢?  试用期应该有多长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我国《劳动合同法》将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分别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现在一些用人单位普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签订的却是一两年的劳动合同,显然不符合立法的规定。  试用期未签订合同是否合法  员工在试用期未签订合同是否合法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其实,用人单位在事实上雇用员工时就产生劳动关系,就应当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期限规定的,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期限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来办理。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  那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既然试用期应当被纳入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合同,若要辞退也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参考《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限内只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非随意提出一个理由即可提出辞退。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要进行辞退则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辞职,则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可见,有的用人单位以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不受劳动法的约束,在辞退劳动者时较为便利,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从以上的分析来看,这样的做法显然已属违法,若你处于试用期又未签合同的,即有充分的理由维护自己的权益。
  •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第38条以公司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而被迫辞职,并用快递给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劳动者在公司工作5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5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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