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是残疾人,在村里因为小孩子的事情与邻居发生口角,被邻居打到在地,报警住院治疗,没有被打出明显外伤,做不了法医鉴定 被打时目击证人不愿出来作证。只有我嫂子拍摄的一段我母亲被打到在地之后的视频,我们能够获得什么补偿

暴力伤害
2019-05-20 20:34: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未成年人可以作证人吗?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未成年人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意志的,可以作证人。下文为你介绍。  未成年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意志的,可以作证人。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民诉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但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作证;聋人或盲人可以就其看到或听到的事实作证;年幼的人如果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也可以作证人。  年幼的人如果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也可以作证人。  
    2、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被告人不能互为证人。  
    3、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不能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作证人。如果他们事先了解案情,应以证人身份作证,不应再承办该案件。  
    4、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民事案件代理人也不能作本案的证人。
  • 受到他人殴打伤害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具体情节依法立案侦查,收集证据进行破案;受害人可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的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查明事实和真相,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