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撞到一个在斑马线走出来的行人,我是正常行驶,如果他死了我该怎样赔偿

2019-05-20 11:4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如果开车撞了人,经鉴定达到重伤,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赔偿受害人的民事损失,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判决,然后由当事的受害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为人的财产。

    不赔偿民事损失,不能宣告缓刑。

    法律链接:《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