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7.31进入企业工作,劳动合同签订的试用期为三个月,10.31日期满。但直到现在并未转正,问人事经理说是对工作完成的不满意,需调岗,再试用期一个月。在期满之日并未告知相关信息,直到我主动去问才说有这个安排,就想咨询一下这个试用期合不合法,以及如若这几天辞职,是需要交接几天才可以离职。是跟正式员工一样提前30日告知还是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20 05:2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所以,可以直接劳动仲裁要求:1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社保没交的问题,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现在劳动仲裁不受理社保问题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不可以随时离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是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的时期,在这个阶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对对方进行考核、选择。
  • 、正式员工,是指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缴纳社保,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