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朋友借给了他人十万元钱,对方说一年还款,利息两万,现在都三年了,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也不支付应付的利息,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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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向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按约定支付债务利息的,债务人即构成违约。作为抵押人(即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应该督促债务人按约定履行,及时支付债务利息。
如果债务人仍未按约定履行的,则抵押人要在所约定的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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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中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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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