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现在工资改革,把原底薪降低,降低部分放到绩效考核上去,在全年100%完成任务情况下,工资相同,请问公司这么做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18 22:39: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公司无故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而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改变工作性质、工作岗位与内容、工作地点、工资水平等等均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无法协商一致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1、能否获得绩效工资,需要看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绩效工资的规定,如果你符合条件,即可以获得,如果不符合,就不能获取。
    2、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所以,如果单位想让你加班,平时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
    1.5倍,周
    六、周天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是平时的3倍,如果单位不合法支付你们加班费,你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6、劳动纠纷,你所说情况,可以持证据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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