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公证费用:
1、公证收费包括按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
财产继承、赠与以及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是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2、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