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在东莞买了社保,后来回湖南了,请问那社保会自动转到湖南吗?

2019-05-18 13:12: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跨省转移社保方法:

    1、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

    2、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

    3、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在原参保单位。

    4、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5、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

    6、原参保单位办结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给本人。

    7、个人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现参保单位。

    8、现参保单位:执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到当地社保财务查询是否到帐,如到帐,请财务在转移单上加盖公章确认到帐。

    9、个人填写《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3份),需本人签字),并执保险转移单或缴费明细情况,到当地社保办理补填。
  • 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帮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保险支付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协商确定,并书写在劳务派遣协议中。
    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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