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朋友借了2万元钱,说好年底还,写有欠条,但是至今未还,多次催要只还了3千元,请问,我如果走法律程序,他会还我么?我可以拿回我的全部借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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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并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按照相关规定,只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光凭欠条是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你应当首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案件完结之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或调解书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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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欠条有以下内容就有法律效力,但是欠条日期超过3年就失效了。
友情提示【规范欠条】;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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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