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快递员,我在2018年5月27日出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同等责任,伤是左侧L2.3.4横突骨折左3.4.5助骨骨折,脑震荡,住院有十多天,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如何算,我们工资都是发现金,事故地点江苏苏州XX

2019-05-17 17:3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费用中的某一部分是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就会扣除这部分费用,比如营养费,在保险公司是这样理解的:必须且很合理的使受害人恢复健康的医疗药物费用。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般来说,根据当事人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浙江为例,如《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 交通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遭受交通事故而暂时无法工作,需要请假养伤时,可以向肇事人索要的一笔费用。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朋友是可以向交通肇事者索要误工费的。但是要提供以下证明: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具体能赔偿多少误工费要根据误工时间以及当事人在误工期间预期可得的收入确定。
  • 护理费属于工伤赔偿的项目,职工因工受伤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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