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A开车和别的车超速追尾,造成我老婆婆和我爱人去世,我已经写了谅解书,法院还能判刑吗?

2019-05-17 15:39: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车辆追尾后可以主张的是维修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你可以以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全责车主向您进行赔偿。维修费是您的实际支出、交通费为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到您车辆修理完毕期间的乘车费用,需要您整理相关票据、误工费为您处理本次交通事故花费的时间成本,需要您的单位为您出具月工资证明,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需要提供纳税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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