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两个月,本来职位是在前台,最迟晚上八点下班,然后公司存在调岗的行为,说不能让孕妇上晚班,可是我不喜欢现在的岗位,想回到原来的岗位可以吗

2019-05-17 12:57: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怀孕后,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详细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怀孕了公司调岗的同时可以降低工资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   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即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
      值得注意: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   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使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将怀孕女职工调到相对轻松适宜的工作岗位,也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
  • 孕妇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调岗:
    (1)不宜单独一人工作,孕妇有很多不便,尤其身体活动不便,一旦发生事故或意外,无人发现和帮助,不利于安全,甚至发生危险,如同时有人帮助,则可转危为安。
    (2)不宜从事长时间走动的工作。孕妇在几个小时内连续走动,体力消耗过大,还会使子宫下坠,不利保胎。
    (3)从事有放射线辐射危险的工作,容易辐射胎儿,发生畸形,孕妇应回避。
    (4)不宜从事振动或冲击能波及腹部的工作.这类工作对孕妇子宫刺激大,易引发流产。
    (5)长时间站立工作、频繁上下楼梯的工作以及不能得到适当休息的流水作业,这些工作易引发子宫下垂,孕妇应回避,领导和单位要考虑孕妇的身体情况,暂时调换其他能胜任而又无害的工作,一般单位都能做到这一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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