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我的一个店面,与店主签的一年的合同,但她只租了四个月,她把东西全搬走了,钥匙也不给我,说她要出租或者转让,这是合理的嘛

2019-05-17 12:54: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 委托租赁是指具有从事金融租赁业务资格的公司做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租赁期满后,租赁标的物产权可以转移给承租人,也可以不转移给承租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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