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的管理,在国家政策规范下,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审批程序。这中间有公积金缴存人最关心的监督体系,从上至下主要有:
一、领导监督 公积金的支取一般要经过资金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或决策。
二、群众监督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都要给缴存人发放公积金对账单。
三、专业监督 每年审计部门将对公积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四、财政监督 由财政部门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监督。
五、银行监督 公积金存款银行对单位和个人申请的每笔购建房贷款进行审查,贷款放出后,还要进行贷中检查,督促专款专用。
六、自我监督 公积金的归集管理部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设立有相互监督的部门和制度,并编制有科学的使用计划,日常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进行严格管理。因此,公积金处于严格的制度监督之下,而且公积金的管理单位----管理中心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生债务,所以公积金不会无缘无故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