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女孩子,之前和一个结过婚又离婚的男人谈恋爱。期间他问我借了10w也没有打欠条。现在人也找不到,电话也不接。钱还能拿回来么?

离婚
2019-05-17 02:05: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结婚两年有一个孩子,离婚的话男方不用给女方赔偿
    1、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给予赔偿的,另一方应依法给予赔偿
    2、如果夫妻双方之中的一方存在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有过错一方在司法实践之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少分或不分
    如果夫妻没有共同财产或财产约定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则应以过错一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除了上述两种情形之外,夫妻双方离婚,不再存在一方给予另一方赔偿的法律规定
    4、如果双方离婚不存在过错情形,不存在财产约定各自归各自所有,且另一方为照顾老人 子女 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情形,财产的分割按照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以及双方之间约定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执行
  • 情况
    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