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加班期间去饭店吃饭,被别人摩托车撞了,还被对方叫人打了左手骨折,厂里有没有责任

2019-05-16 18:32: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摩托车撞伤人后,划分责任,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索赔,但是摩托本身的损害不被包含在工伤赔偿项目内。
    1.工伤保险基金只用于对工伤职工的救治及伤残赔付等项目,不承担物品损坏的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 受害人被车撞了,但是肇事者不予赔付的,受害者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相关的赔偿。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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