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朋友在非法集资做的会计被抓了,现在老板也被抓了,他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会计并没有参与分成什么的,最终连工资都没发,他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2019-05-16 16:44: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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