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给一个人借了钱,借条上写的是一个月后还钱,如今以过去一年了,应该怎么写起诉书

2019-05-16 11:5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 1 欠款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但若是刑事诈骗,则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受理。
    2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需原告当事人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是牵扯到经济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可以到合同履行地区法院提出诉讼。  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和借条,到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被告主张债权。需要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借条的效力是比欠条要高,所以,在借钱给他人的时候最好写借条,那么如何写借条才能更好的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呢?   
    1、借条上的信息要完备,减少修改的可能,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   
    2、如果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借出,要完整保存转账记录,在借条中也表述清楚。   
    3、借款人落款处最好捺指印,增加借款人的唯一性。   
    4、借条在用词上,要尽量避免出现“可能”、“大概”、“估计”等用语,要使用明确的词语。   
    5、借条一定要双方各执一份,避免一方丢失或者随意修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