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08年因征地户口转成城镇户口,房屋没占,于11年结婚,女方14年农户转来生活至今,现在全征全占,她能分房买社保吗,是安置对象吗

2019-05-16 02:26: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怎么办手续?凡申请办理“农转非”户口的居民需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1、办理“农转非”户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及其他亲属照顾,生活难以自理,必须来我市投靠子女生活的;
      
    (2)在农村无人照顾的15周岁以下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在校生)来我市投靠父母的;
      
    (3)夫妇一方在农村,入户人年龄35周岁以上,结婚3年以上,并在落户地有固定住所的职工居民家属及其不满15周岁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的在校生)。
      
    2、办理“农转非”户口所需要的证明村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单位大中型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明、居民身份证;父母离婚,子女判给城市一方申请“农转非”户口的,须有法院离婚文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有残疾证明);
      
    (6)16--18周岁在校生证明。
  •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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