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财产,父母把房屋过户到一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5-15 22:18: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的房屋过户给你, 因是直系亲属,分家析产方式(赠与)最省钱;参看过户的两种方式:
    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但以后出售时需要交纳20%所得税。
    二、若子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费用如下:馨窝网要根据评估价格、是否满五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后对号交纳:
    1、测绘费
    1.36元/平方;
    2、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
    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
    5.6%,普通住房若满2年可减免。
  • 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较低,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
    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 需先办理继承手续,要交费用。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 房产证加名后,离婚时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
    1、首先要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房产证上有其他第三人的名字,需要对房产的所有权及份额进行确认,一般是进行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的诉讼,查明、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后,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需要另诉,在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
    2、另外在婚前双方就已全额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此时因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前财产,双方对房屋是按份共有关系。因此,就应该按照各自的出资额确定占产权的份额比例。
    3、若共同购买房屋的二人结婚后再离婚,按照二人已经确定的比例分割,他们分割的不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而是二人婚前按份共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