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周岁的孩子用十块钱叫了出租车这个合同成立有效吗还是要父母追认才有效

其它
2019-05-15 20:30: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要符合该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规定。除了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管辖外,当事人也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
    ”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协议选择上述规定中的任意一个地方的人民法院为解决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
  •   每位客户在租车时都会签订一个租车合同,合同内容是固定的,我们无法改变,并且由于合同条款一般较多,篇幅较长,大部分客户看都不看就签字。不过我们建议合同内的一些责任归属问题还是要提前问清,以防后续扯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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