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做了5年,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公司要进行赔付吗?

2019-05-15 17:44: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公司单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

  • 1、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通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单方解除
    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4、因单位违法、违约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租赁物有质量瑕疵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合约定的用途或者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由于难以实现承租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因此,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出租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之一是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该瑕疵不知情。也就是说,对于租赁物一般的质量瑕疵,若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情,承租人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若承租人知情,则不能单方解除合同。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即在租赁物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质量瑕疵这种情况下,不管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情,承租人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从这一规定看出,租赁物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瑕疵的,承租人解除合同不以其对该瑕疵不知情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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