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的电动三轮车在桥头左转,对面一辆摩托车直行撞到我了,我要付全责吗?

2019-05-15 13:49: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 在民事上,未成年人若无赔偿能力的,则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二、 在刑事上,
    1、刑事年龄方面:根据第十七条的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 在定罪方面:若在年龄上符合承担刑事责任条件的,那么在定罪上,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撞伤人触犯了刑法【交通肇事罪】 。
  • 被车撞了费用赔偿: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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