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原国企单位除名,请问除名与开除办理退体时有何区别。

其它
2019-05-15 10:57: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有上班即可获得相应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2、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对于员工违反单位制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  单位处理开除员工,应该书面通知,‘电话和邮寄方式’,如果有证明,该员工已经签字收到书面通知,30天后就可以办理退工手续,员工不来单位没有关系。
    但是,单位要保留书面证据,以及开除的理由和制度规定(必须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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