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时无意伤害到警察,打架事件双方通过派出所已调解好了,过了一天后派出所又要求赔偿受伤警察。这个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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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行政拘留和罚款等,但误工损失赔偿属于民事赔偿范围,处罚里不会涉及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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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受害方可以请求以下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安费等。
具体以赔偿项目和数额根据伤情以及其他实际情况来确定,双方可以协商调解处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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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