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聚众斗殴,没人伤亡。案件已五个月了,现在还没到检察院,家属也不能探视,一般此类案件会怎么判,家属有什么可以做的?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5-14 13:40: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结伙斗殴,一般应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被刑事拘留说明涉嫌犯罪,涉嫌罪名为“聚众斗殴罪”。

    这类案件由于参与人员较多,比较复杂。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以及危害程度决定判刑标准。

    《刑法》处罚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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